《辩论》:译者例言

Posted by agentd on 06-06,2020

1995年8月,我开始在纽约的一家中文报社工作。每天晚上九点到办公室,先阅读中、英文报刊约40分钟,然后开始编译刚从美联社、路透社发来的新闻稿,把经过挑选的几篇英文电讯稿,从相当汉语两三千字的篇幅,按报纸的需要,编译成几篇七八百汉字的新闻稿,用作报纸的头版、国际新闻版和美国新闻版的内容;午夜十二点左右,《纽约时报》、《纽约邮报》、《每日新闻》等报刊的深夜版,陆续到达路边的售报摊亭。报社派人买回来后,按同样的方法选稿编译,补充美国新闻版的内容,用作纽约地方新闻版的内容。有时, 也从《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商业周刊》、《时代》、《众生相》(People)和其他刊物或从因特网上取来的电视新闻稿和其他新闻稿里取材。每编译完一篇,随即交给校对组,他们再依次交给排版组和印刷厂,流水作业。到凌晨三点以前,译完三千到三千五百汉字的新闻稿,与其他同仁的译稿和其他中文稿源一起,清早出报,与美国的中文读者见面。

编译半年,感觉法律内容在美国新闻稿中所占比例可观。法律新闻稿的内容,常常超越案情本身,深入案例引起的法理之争。许多案例非常普通:某大学当局分配给各类学生业余团体的经费,学生认为不公平;某个地区打算取消对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录取分数标准的政策;某所军校历来只收男生、不收女生;某公司男上司性骚扰女下级或女上司性骚扰男下级。经过初审裁决和上诉裁决,原告或被告依然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诉求不是核准事实,而是看初审裁决和上诉裁决是“符合宪法”还是“违宪”。新闻稿中时常出现双方援引的宪法原文,或短语,或分句,或全句。日积月累,宪法正文的条、款、项、句、分句、短语,就这样被反复援引,反复辩论,反复应用,最高法院最后总要对这些相关的宪法条文作出一种解 释、对原来的裁决作出“符合宪法”还是“违宪”的判断。有时,最高法院采取不接受某项上诉的做法,意味着他们也没有把握摆平。这个过程,延续两百多年,民众对法律的意识和 认识,逐渐深化和拓宽,违法现象从大量发生、随处可见,到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又出现新的违法内容、新的违法形式,对法律提出新的挑战。显然,层次逐渐升高、内容日益细密的法治(government by law),是美国社会生活的突出特征之一。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国社会、增强在这个社会中的应对能力,1996年2月,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翻译美国宪法,译译改改,到5月,译完联邦宪法正文和截至1992年的27条修正案。这些正文和修正案,加起来不过两万汉字。有些句子的结构,如九曲连环,有的关键词,不仅有前置的限定词、后置的限定短语,有时还拖上不止一个后续的限定分句或条件分句。要想不削弱关键词前置的着重语气和分量,尽量顺置,既要忠实原文,又要符合汉语阅读习惯,译文的词序和句子结构的安排,颇费斟酌;有些重要概念,又在其他条文里受到制约,全篇译文的前后呼应,需要仔细推敲。我的这篇美国宪法译文,作为本书的附录,放在卷末。

后来,我在纽约中文书店买到李昌道先生写的《美国宪法纵横谈》,从他的《前言》里了解到:复旦大学法律系已经收集了国内先后出现的十二种美国宪法译文,并据此译出了他们的第十三种译文。可见,国人对美国宪法的研究和介绍,源远流长,绵延不绝。

美国宪法像一套精巧的连环体系,由三个机组构成。我不禁想走进设计美国宪法的现场,212年前在费城独立厅举行的联邦制宪会议。了解了解这套体系的设计者们是些怎样的人 物,看看每个机组由哪些部件组成,装配时增加了哪些配件和附件,打听打听他们为什么要把这套体系设计成这样,而不是别样,出于哪些动机,是否有人提出过不同的设计方案,制 宪代表们彼此如何商讨协调,如何达成共识,最后怎样完成这项工作。

研究和评论美国宪法制作过程的书籍,满屋满架。其中,马克斯•法兰德的三卷本《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记录汇编》(以下简称《汇编》),被美国史学界、法学界、书评界公认为“研究制宪过程的权威读本”。

法兰德的《汇编》三卷本于1911年问世。第一卷和第二卷,收齐了制宪会议秘书杰克逊的会议正式记录和10名制宪代表留下的记录笔记,按日期顺序排列,便于读者比较他们对同一席话的不同记述。第三卷精选了制宪会议期间和稍后代表们的日记、书信、讲话等等,共403件,此外,还有六篇附录。在1937年的增订第四卷里,法兰德增补了两份索引。一份是全书中出现的人名和题材总索引,为撰写美国制宪人物和宪法各项内容专题论文的人,提供极大方便。法兰德还专门制作了一份宪法分句索引。运用这份索引,可以追溯每个分句由谁于哪一天提出,哪些人在后来的哪些日子里提出了哪些修改意见,发生过哪些辩论,最后如何定稿的全过程。50年后,在美国国会图书馆手稿部主任詹姆斯•哈特森主持下,遍收1937年以后新发现的制宪代表手稿376件,保留法兰德的两份索引,编成增补卷,于1987年问世。

反复浏览法兰德和哈特森的四卷书,我仿佛置身于费城的独立厅,在当年联邦制宪会议的会场里,看到一个个制宪代表的面孔,听见他们一段段的发言,感受到辩论的激烈、两派争执不下、几乎要散场的紧张气氛,体会到富兰克林那时的心情:提议聘请牧师每天开会前来主持祈祷、请代表们放弃“惟有自己正确”的观念,目睹许多代表最后签名时意犹未尽的惋惜和遗憾。美国宪法不再神秘,它的一词一句的奥秘,逐渐展现出来。我想把这套书译出来。可是篇幅太大,若把四卷全部译成汉语,约合两百万汉字。许多考据性的内容,不是专门研究美国宪法的人,也不一定会感兴趣。

制宪会议记录中最精彩的,是麦迪逊的记录。在现存10名制宪代表的记录里,惟有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内容涵盖所有议题的辩论过程。麦迪逊的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代表(人物)们每天开会(场景)的发言(台词)。从中,不但可以看到剧情(议题)的进展,而且,透过台词,可以观察出人物们的思想和性格。笔记(全剧)收尾时,有一种悲剧的气氛,掩卷后,令人陷入长久的沉思。

我决定先把翻译目标集中于麦迪逊一人的记录,选用盖拉德•亨特编的九卷本《麦迪逊文集》中的第三卷和第四卷,作为翻译的蓝本,用法兰德和哈特森的研究成果,核实补充。第三卷和第四卷副题《制宪会议记录》,1902年由纽约普特南诸子公司出版。

麦迪逊本人把这些笔记取名为《辩论》,晚年特别为之作序,可惜来不及修改成文,就去世了。亨特没有收录这篇未能修改成文的长篇手稿。此前,美国政府已将秘书杰克逊的会议正式记录和少量其他资料汇编成书出版,取名《会议记录》。秘书的“记录”和麦迪逊的“笔记”,英文都是Journal。为示二者的区别,我把并非会议正式记录的麦迪逊文本,译为“笔记”;为了不混同于美国各邦的制宪会议记录,中文译本的书名,采用麦迪逊原来的命名《辩论》,副题《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1787年制宪会议中发生的大辩论,肇源于1776年的《独立宣言》和《邦联条款》。

1776年7月2日,大陆会议讨论《独立宣言》时,修改了最后一段,引起后来制宪会议的争议。一位中文译者把其中的一句译为:“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我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按照这位译者的理解,1776年7月,北美已经是“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另一位中文译者把其中一句译为“这些殖民地是并且应该是自由和独立的诸州”,按照这位译者的理解,独立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诸州”。可是按照《辞海》对“州”这个字的解释,“州”是不可以“自由和独立”的。

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有些人坚持《独立宣言》宣布的是13个各自拥有主权的国家独立,邦联议会不过是个外交机构;有些人则认为《独立宣言》含有联合为一个国家的因素。制宪会议的主要争论内容之一,就是当时北美究竟存在13个主权,还是1个主权,若是13个,能否联合为1个主权。为此,译者把《独立宣言》重译一遍,把引起争议的原文注出,作为 本书的附录一。

1776年7月2日,大陆会议讨论是否公布《独立宣言》时,《邦联条款》起草委员会主席约翰•迪金森投了反对票。9天以后,迪金森向大陆会议提交了《邦联条款》。《邦联条款》中后来在制宪会议上引起最大争议的是第二条。一种中文译本把第二条译为“凡未经本邦盟召集之国会明确授予合众国者外,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领域与权利”。按照这种译法,1777年11月15日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款》时,“邦盟”同时又是一个“合众国”,有自己的“国 会”;这个“邦盟”不是由“邦”组成,而是由“州”组成,而且,每个“州”又各自保留“主权、自由与独立”。

本书把State译为“邦”。通过制宪会议,最初的13个邦联合成为联邦(the United States)。今天,加入联邦的邦数虽然增加到50个,各邦仍然声称自己拥有主权。每邦各有自己的宪法,各有自己的法律文字体系,各有自己的司法范围和法院体系,每邦人民各按本邦宪法选举自己的官员,不受联邦政府左右。但是,各邦法律,尤其是外交和军事决策,不得背离联邦最高法律——联邦宪法。美国的50个邦,是用法——作为最高法律的联邦宪法——联合起来的。各邦“主权”的含义,接近于“充分自治”。

1787年制宪会议的发起者麦迪逊等人,名义上是要修订《邦联条款》,实际上是要用他们另外拟定的《联邦条款》取代《邦联条款》,用按《联邦条款》建立的“全国”“最高”政府,取代按《邦联条款》结成的邦联。制宪会议辩论的全部内容,就是如何用最后形成的《联邦宪法》取代《邦联条款》。会议期间,代表们随意换用“邦联”、“联邦”这样的词语,交替使用形容词federal同时指代“邦联”或“联邦”;有的代表发言时,一会儿说自己的邦(state)是一个国家(country),一会儿又用 country指“邦联”或“联邦”。代表们用相同的词语,表示各人心中不同的意念;用不同的词语,指代相同的内涵。语言的混乱,源于思想的混乱。制宪会议虽然开了116天,代表们仍然只能对一部分问题达成明确的妥协,体现于联邦宪法中措辞清晰明朗的条文;对一部分问题形成大体的共识,表现为联邦宪法中笼统含糊的条文;对一部分问题始终达不成协议,只好把这些内容从联邦宪法条文中隐去。直到会议结束,代表们根本没有时间讨论首都究竟设在哪里,国旗和国徽应该是什么样子。

译者把《邦联条款》重译一遍,注出引起主要争论的部分原文,作为本书的附录二。制宪会议的发起者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为便于读者对照比较发起者们究竟要对《邦联条款》作出哪些修改、如何修改,译者在新概念出现的正文下端,用脚注注出这些概念原来在《邦联条款》中的对应提法。

制宪会议并非沿着一条思路前进。麦迪逊拟定的《弗吉尼亚方案》,想要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想要废止或至少大幅削弱各邦政府,力图把权力尽量集中到“全国”“最 高”政府手中;《平克尼制宪方案》含有一些不同的意向;佩特森提出的《新泽西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针锋相对,要求继续“邦联体制”,坚持保留各邦的主权;《汉密尔顿制宪方案》,既反对《新泽西方案》,又不赞同《弗吉尼亚方案》,提出一种类似君主立宪的体制。《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都已出现在本书的正文里,《平克尼制宪方案》和《汉密尔顿制宪方案》,译出作为本书的附录三和附录四,便于读者比较分析制宪代表们思想差异的幅度。

探索美国宪法的奥秘,需要了解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是些怎样的人物,他们的经历,他们的性格,他们所代表的邦的基本状况,思考代表们发言内容背后的利益驱动力。亨特为介绍代表而作的脚注,是把制宪代表威廉•皮尔斯对代表们性格描述的一篇文字拆开,分别放在各位代表出现的页下端。法兰德把皮尔斯的这篇文字,安排在《汇编》第三卷里,作为附录的第119件。皮尔斯对若干代表的性格描述相当俏皮,特别注重描绘他们的演说技巧;对有些代表的描述则三言两语带过。他对代表们年龄的猜测,一般比实际年龄小几岁。译者把皮尔斯的这篇文字整体译出,作为本书的附录五。

从1902年以来,美国制宪史学者对制宪代表的研究,已经取得长足的进展。1998年10月,译者第二次去费城独立厅,参观联邦制宪会议会场,在那里买到《宪法的签名者》一书。这本供参观者看的书介绍了39位签名者的生平简历,文字比较松散随意,内容时有跳跃。可惜,此书没有介绍三位拒绝在宪法上签名的代表,因提前离开会议未能签名的代表,和反对制宪会议不愿签名的代表。这些没有签名的代表,尤其是拒绝签名和反对制宪会议的代表,在制宪会议期间发言踊跃、争辩激烈,对制成宪法的贡献,远远超过好些在会议期间一言不发或很少发言的签名者。为此,译者综合编写出制宪会议代表简介,和他们所代表的邦的基本情况,列在正文下端,作为脚注。主要参考书包括阿尔弗雷德•凯里和温弗雷德•哈比森合著的《美国宪法:其渊源和发展》,理查德•伯恩斯坦的《我们要不要成为一个国家?》马克斯•法兰德的《宪法的父亲们》,克林顿•罗西特的《1787年制宪盛会》这些中文脚注的内容,最后以列奥纳德•列维主编的四卷本《美国宪法百科全书》为准核实。书后的四份表格和脚注中的统计数字,早期数字取自《美国历史统计〈从殖民时代到1970年〉建国两百周年版》,近期数字取自《1996年美国统计摘要》和近年出版的《世界年鉴》与《宇宙年鉴》。

亨特脚注的另一内容,是注出秘书杰克逊的记录和代表雅茨的笔记中与麦迪逊笔记对同一席话的不同记述。1902年,亨特编的《麦迪逊文集》第三、第四卷出版时,法兰德《汇编》收集的一些其他代表的笔记,还没有问世;1987年,哈特森的《补充卷》又增加了后来发现的其他代表的笔记。仅仅译出亨特的这类注释,只是文中的一小部分;若把所有代表的不同记述全部注出,本书篇幅无法容纳。因此,这个中文译本只保留少数说明麦迪逊笔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注释,事实相同、记述详略程度不同、语气不同的注释,从略。有志研究制宪会议代表们笔记之间差异的人,可阅读法兰德和哈特森的研究成果。

为什么要研究美国宪法和它的产生过程?

1993年,一对康涅狄格的地产开发商夫妇,拥有600英亩土地,正在修建一个由540栋房子组成的休闲小镇,却要为他们的一儿一女聘请一位中文老师。洽谈中,我问他们: “为什么不选别的语言,例如日语?”男方说:日本现在还不错,可是就那么大个地方,长久难以为继。在康涅狄格的各个大学里,班上的前列名次,大多被中国留学生夺去,给我们的印象深刻。中国人的智商、文化、涵养,令人很难不尊重。中国经济这些年来的发展速度和势头,如果继续下去,再过二十年,世界上就是两个强国。那时,我们这两个孩子正好三十岁左右,那就是他们要面对的世界。不论做生意,还是别的交往,他们免不了要面对中国,面对中国人。如果不会说中国话,不了解中国文化,不会和中国人打交道,他们会被动吃亏的。我们现在就要及早为他们筹划,作好准备。

我接受了这项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4小时的任务,连同他们提供的,位于康涅狄格山丘上的单栋工作住宅和到附近小镇上去存钱、发信、购物也离不开的工作用车。同时明白:要尊重对手。因为尊重对手,就要了解对手,而学会与对手较量周旋的能力和技巧,可以构成学习和研究的目标和动力。
完成一项工作,需要许多理解、支持、帮助、条件。译者需要感谢的人很多,难以一一列举。首先要感谢辽宁教育出版社。云南大学国际学术教育交流中心主任赵政民先生,1999年春天邀我到中心做一学期访问学者,给我提供了宽敞的套间,专购电脑一部,方便我的工作,在昆明宜人的气候里,我完成了本书上半部分初步编译工作。纽约市皇后区的瑞吉伍德图书馆离我家八百步,这个分馆没有1902年出版的《麦迪逊文集》,图书馆员Nick Buron利用网络联系,从皇后区总馆调借过来。我说明用途后,他很高兴,同意我超期借用。他本人也是“一本优秀的工具书”,解决我翻译过程中的不少疑难,并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帮助和方便。

为保留历史原迹,法兰德的版本,都按麦迪逊的手稿排印。麦迪逊用鹅毛笔在会上和会后抢记时出现的拼写错误,一律保留,麦迪逊自己创造的缩写,不予复原,麦迪逊笔记中提到的历史典故和人物,不予注释说明,这些,译者都一一予以补注。但愿我的传译,不致背离代表们的本意。现在,中国读者中懂得英文的人越来越多。我的翻译原则,是尽量避免使用汉语中的现成词语,尤其是由典故生成的汉语成语,以免不必要的思维混同。译文中出现汉语的现成词语时,译者尽量用脚注注出这些译法的英语原文词语,注出英语原文辞典对这些词语的英文解释,希望有助于读者把捉和品尝制宪代表发言的原汁原味。

译者努力传情达意,讹误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


尹 宣
纽约市皇后区瑞吉伍德
2000年11月改于武汉